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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組織結構

第一條    本團設有團長、副團長、文書部部長、副文書部部長、活動部部長、副活動部部長、公關部部長、副公關部部長、總務部部長、副總務部部長、資訊部部長、副資訊部部長各一名,以上職務為核心小組之當然成員,有決策之權利與推動社務之義務。

第二條    團長及副團長於每年5月選舉,由團員投票選舉產生,其餘核心幹部由團長任命,並經指導老師同意而任命之,任期一年(61531,隔年61731為新舊幹部業務交接重疊期)。若有幹部未盡其責而嚴重影響團務運作者,或因特殊情況需卸職者,得由團長提出,經核心會議同意更換人事。

第三條    本團各部職掌如下:

一、團長:

1.   對外代表社團,對內管理與發展團務

2.   協調各組意見,並作為指導單位、指導老師與幹部、團員間的橋樑、連絡團員情感

3.   宣佈團內命令

4.   召開團員大會、幹部會議,並擔任會議主席

二、副團長:

1.   協助團長推展團務,並為團長職務代理人

2.   確認團務年度工作時間表

3.   擔任聯繫團員窗口

三、文宣部:

1.   團內所有文書資料之製作與管理

2.   會議記錄之整理

3.   活動宣傳製作

四、活動部:

1.   承辦團內各項活動

2.   籌辦團員培訓講習

五、公關部:

1.   團內訊息通告

2.   活動宣傳與對外聯繫

3.   辦理團長、副團長改選事宜

4.   辦理新團員甄選事宜

六、總務部:

1.   管理團內經費及財產

2.   採購團內必要財產

3.   安排團內社團課程活動之器材與場地

七、資訊部

1.   本團網頁設計管理與維護

2.   活動攝影剪輯及拍照、影音資料留存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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