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組織結構
第一條 本團設有團長、副團長、文書部部長、副文書部部長、活動部部長、副活動部部長、公關部部長、副公關部部長、總務部部長、副總務部部長、資訊部部長、副資訊部部長各一名,以上職務為核心小組之當然成員,有決策之權利與推動社務之義務。
第二條 團長及副團長於每年5月選舉,由團員投票選舉產生,其餘核心幹部由團長任命,並經指導老師同意而任命之,任期一年(6月1日至5月31日,隔年6月1日至7月31日為新舊幹部業務交接重疊期)。若有幹部未盡其責而嚴重影響團務運作者,或因特殊情況需卸職者,得由團長提出,經核心會議同意更換人事。
第三條 本團各部職掌如下:
一、團長:
1. 對外代表社團,對內管理與發展團務
2. 協調各組意見,並作為指導單位、指導老師與幹部、團員間的橋樑、連絡團員情感
3. 宣佈團內命令
4. 召開團員大會、幹部會議,並擔任會議主席
二、副團長:
1. 協助團長推展團務,並為團長職務代理人
2. 確認團務年度工作時間表
3. 擔任聯繫團員窗口
三、文宣部:
1. 團內所有文書資料之製作與管理
2. 會議記錄之整理
3. 活動宣傳製作
四、活動部:
1. 承辦團內各項活動
2. 籌辦團員培訓講習
五、公關部:
1. 團內訊息通告
2. 活動宣傳與對外聯繫
3. 辦理團長、副團長改選事宜
4. 辦理新團員甄選事宜
六、總務部:
1. 管理團內經費及財產
2. 採購團內必要財產
3. 安排團內社團課程活動之器材與場地
七、資訊部
1. 本團網頁設計管理與維護
2. 活動攝影剪輯及拍照、影音資料留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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